文化旅游部新规定将促进网上旅游规范化管理
2020-09-02 10:4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1299
据了解,这项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通过互联网为游客提供一揽子旅游服务和交通、住宿、餐饮、观光、娱乐和其他服务的经营者。
据文化旅游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回应近年来社会反映的热点、市场监管的困难和行业发展的痛点,填补了网上旅游管理规范的空白。
根据规定,网上旅游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上传到该平台的文字、图片、音像等内容的审批,确保信息内容的安全;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行政许可、质量标准等级和信用等级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登记,并定期对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
网上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者的合法评价权,不得擅自阻挠、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替代或者强迫旅游者进行评价。对旅游者的评价应当予以保存,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网络旅游经营者应保护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应滥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网上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为不合理的低价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报道,这项规定还增加了帮助恢复工作的规定,并建议进一步发挥在线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景点的目的地推广、票务预订和流量控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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